2012年11月20日,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县环保局联合对青海长春炭素有限公司进行了本年度"三级"环保达标验收。公司总经理王松华同志、副总经理姜红萍、张秉瑜及相关人员加入了集会。
王松华总经理首先详细论述了公司十年间在环保设施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及环保设施升级革新等情况;随后,副总经理张秉瑜汇报了2012年度公司环保事情情况。
考评小组通过实地勘察、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档案等方法,关于公司在环保方面所做的事情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凭据企业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等6个方面24项考核内容进行了考核评分,最终得分98分,顺利通过了此次达标验收。